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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品牌供应链责任软肋

2014-08-10未知小霞0

声誉卓著的跨国品牌为何在供应链上频频发生责任风险? 链条结构复杂、全程监管困难等看似合理的解释并没有完全触及问题的本质。 尽管在时间的推移下福喜事件已经淡出舆论热点,

声誉卓著的跨国品牌为何在供应链上频频发生责任风险? 链条结构复杂、全程监管困难等看似合理的解释并没有完全触及问题的本质。

 尽管在时间的推移下福喜事件已经淡出舆论热点,但是跨国品牌在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表现仍然是业内关注的焦点。从苹果代工厂的正己烷事件到三星供应商的童工问题,从葛兰素史克的商业贿赂到麦当劳使用过期原料,这些声誉卓著的跨国品牌为何在供应链上频频曝出失责丑闻?

  通常的分析认为,一方面法律监管不力给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供应商数量繁多和供应链结构复杂增加了品牌商的管理难度。于是在内外部双重“不给力”的情况下,品牌商对供应链的责任管理“鞭长莫及”。然而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些貌似合理的解释并没有触及问题本质。

  品牌商不作为

  “我对福喜事件的发生一点也不意外。”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接受表示,早在2006年他和同事们建立企业污染数据库时,就发现许多明星品牌在供应链上存在着违规违法行为。“这与他们(品牌商)一贯宣传的绿色、价值、责任等口号大相径庭。”

  由于品牌商的采购行为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表现有直接影响,比如短促的交货期导致工人超时加班、较低的采购价格使供应商将环境成本外部化,因此,很多关于供应链的社会责任主张虽然缺乏法律基础,但却有很强得价值诉求,要求品牌商为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风险负责早已是社会共识。

  然而,以理念领先、运作高效示诸公众的品牌企业并没有做得更好,多数品牌没有建立起针对供应链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打开肯德基官网,在其社会责任专栏中只能看到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的介绍,没有供应链的任何信息。麦当劳官网虽然标注有“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但仅以300字不到的篇幅口号式地宣讲了其供应链管理理念:“麦当劳供应链制定了系统的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标准,所有供应商都必须按要求执行。”看不到有关供应商守则和管理制度的任何具体信息。

  马军介绍说,不只是食品饮料行业,最初他们与英国玛莎百货、美国苹果公司等跨国品牌沟通时,对方要么自信其供应链完全达到“零污染”,要么声称在采购前“不知道哪些供应商存在违规行为”。这都说明这些品牌没有建立起供应商责任风险的检索机制,遑论推动供应链履责。

  供应链管理专家申明江表示:检索机制、可视化管理都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供应链失责的根源在于品牌商从内心对供应商不够尊重,没有把供应商看做共同创造价值的合作伙伴。这或许可以从品牌商的采购政策中窥见一斑。多数品牌在采购中建立了社会责任验厂制度,对供应商的合规性表现进行审查,但是却没有真正协调自身责任政策和商业目标之间的冲突,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交期、产量、价格等因素。

  马军说,很多供应商反映,品牌商来采购的时候只看价格,不管环境表现。“不把责任绩效纳入采购决策,实际上就是变相诱导供应商进行违规操作。”

  除了采购政策和供应商守则中缺乏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措施外,品牌商在供应链透明化上的做法也难以让人满意。供应链信息透明的意义不仅在于向外界廓清企业供应链责任管理的组织和地理范围,而且能够引入外部监督。

  但是不发生福喜事件,绝大多数人不会知道它是麦当劳的供应商,因为这些信息公众无从获取。更典型的例子是苹果公司,直到富士康危机爆发才公开了它的大多数供应商名单,然而公布仍限于初级阶段,比如只公布了富士康,没有公开是深圳富士康还是郑州富士康。马军对此颇有感触:“第一次与25家品牌商进行沟通时,仅仅回复‘收到了你们的邮件’的只有8家企业。”品牌商的沟通意愿可见一斑。

  国际倡议有局限

  目前在供应链责任方面的倡议和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契约式、协约式、公约式。

  契约式如供应商行为守则,它明确了企业对于其供应商的最低预期。但是守则内容往往是由一些笼统的词汇综述组成,仅凭其自身显然不能带来改变。例如,某服装品牌的行为守则指出,“我们倾向于实践环境保护的供应商”。在执法不严和买家企业只关注成本的情况下,供应商守则上的要求很容易成为一纸空文。

  协约式的倡议一般由同一行业或地区发起,比如电子行业行为准则、商业实践守则等。公约式的倡议是指由非政府组织参与制定的社会责任规范,比如SA8000、ISO序列。但是这些自愿性的管理体系最大的问题在于其强调的是企业“怎样做”,而非“做了什么”,所以就会出现“存在违规记录的,都拥有ISO认证证书”的现象。

  除此之外,国际上一些主流的可持续发展指标并没有完全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却被用来指导处在供应链上的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工作。以环境责任管理为例,在GRI(全球报告指数)149条问题中只有两条涉及供应链环境影响:第32条要求企业披露其使用环境标准筛选出的新供应商的占比;第33条要求企业披露其识别出的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供应商的占比,并且披露其中多少已经同意进行改善以及多少因此而终止合作关系。这两个问题只占到GRI环境权重的十七分之一。

  DJSI(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在供应链管理部分提出更多细化的环境类问题,它比GRI更进一步,要求企业报告他们为供应商制定标准所使用的具体办法、监管方法以及纠正措施。但是DJSI只关注针对一级供应商的供应链问题,例如,电子装配工厂以及成衣加工企业,这些环节是品牌企业最易建立联系的地方,但是相对于材料供应商更上游的二级供应商,这些一级供应商的环境影响常常很小。DJSI问卷有一个单独的环境章节来评估企业的环境报告状态、环境政策和管理体系、温室气体排放、水资源使用以及废物的产生,但几乎完全忽略了供应链,只有一个关于企业在气候战略中如何考虑上下游供应链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在没有进一步补充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大幅度地减小了该指标在中国的适用性。

  与GRI和DJSI相似,CDP(碳排放项目)也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调查表来衡量他们的可持续绩效。但是CDP相对于其他两个指标涉及范围更窄,仅聚焦在温室气体排放、水和森林资源风险。显然这些议题更符合欧美发展需要,并不足以协助解决中国当前最严重的空气和水污染问题。

7月12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布了一项针对品牌在华供应链环境管理表现的评价结果,在被评价的147家品牌中只有3家达到了60分以上(满分100分)。

(来源:企业观察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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